2015年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不可抗力详解
发布时间:2012/4/4 17:52:48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不可抗力(Porce Majeure)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故意、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遭受事故的一方即可根据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免除其违约责任。如因此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在事件的后果影响持续的期间内,免除其延迟履行的责任。因此,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又称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的事故范围较广,通常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 “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火灾、冰灾、暴风雨、大雪、地震等;另一种是由于“社会力量”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
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
(2)不是因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身的过失或疏忽而导致;
(3)意外事故是当事人双方所不能控制的,无能为力的。
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发生了不可抗力事故后,遭受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违约赔偿责任。至于合同是否需要继续履行,则可能有两种情况:即延期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这要根据不可抗力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而定。
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其作用是在签订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三、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为了避免买卖双方对不可抗力事故的解释上出现分歧,也为了便于对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应在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中,具体明确地规定对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原则和办法,事故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通知方式和出具事故证明的机构,以及不可抗力的事故范围等内容。
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基本上有以下三种规定方法:
(一)概括式
即在合同条款中不具体订明哪些意外事故是不可抗力事故,只做概括的规定。
(二)列举式
即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出哪些意外事故是不可抗力事故,凡合同中没有列到的,均不能作为不可抗力事故处理。
(三)综合式
即将概括和列举两种方式结合使用。
以上三种规定方法,由于综合式既明确具体,又有一定灵活性,比较科学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