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财会金融 >> 会计从业证 >> 正文
2015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考前重点精讲(16)
发布时间:2012/5/13 16:37:04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称道德讲解-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及回避制度
  考点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会计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稽核,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电算化和会计档案管理。
  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三种不属于会计岗位情况: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
  医院门诊等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银员所从事的工作不属于会计岗位。
  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考点 会计人员回避制
  1.范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内容: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