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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管理与实务》复习指导(2)
发布时间:2012/5/14 15:41:35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二、洪水标准
  洪水标准包括:洪峰流量、洪水总量
  1.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设计洪水标准和校核洪水标准。
  确定:1)山区、丘陵区;2)平原地区;3)潮汐河口段和滨海地区
  过程:枢纽等别永久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
  注意:当山区、丘陵地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挡水高度低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小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平原、滨海地区标准确定。当平原、滨海地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挡水高度高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大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山区、丘陵地区标准确定。
  2.临时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
  临时水工建筑物级别+临时水工建筑物类型+风险度分析
  三、水库特征水位及水库特征库容
  (一)水库特征水位
  1.校核洪水位:水库遇大坝的校核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2.设计洪水位:水库遇大坝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3.防洪高水位:水库遇下游保护对象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4.防洪限制水位(汛前限制水位):汛期允许兴利的上限水位,也是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
  5.死水位。水库在正常运用的情况下,允许消落到的最低水位。
  6.正常蓄水位(正常高水位、设计蓄水位、兴利水位)。水库在正常运用的情况下,为满足设计的兴利要求在供水期开始时应蓄到的最高水位。
  (2)水库的特征库容
  1.静库容:坝前某一特征水位水平面以下的水库容积。
  2.总库容:最高水位以下的水库静库容。
  3.防洪库容:防洪高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
  4.调洪库容:校核洪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
  5.兴利库容
  6.共用库容
  7.死库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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