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办公室财务工作 |
0501012001 |
104.5 |
132123006718 |
舒毓 |
办公室财务工作 |
622131071312 |
余功贤 | ||
办公室财务工作 |
148137040222 |
韩业振 | ||
办公室财务工作 |
132144017626 |
董作顺 | ||
办公室财务工作 |
625135510426 |
李妙诘 |
面试职位 |
职位代码 |
面试时间 |
办公室财务工作 |
0501012001 |
5月25日上午9:00 |
四、面试地点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2号)。乘车路线:乘13路、38A路到邮政大厦下车后南行10米即到,南宝路与椰林路口交叉处。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4日下午2:30—5:30,地点在海南省邮政管理局935房间,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章,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资格复审时应主动说明情况,经我局同意后可延至考察前提供);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水平证明等)。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2.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联系人: 刘一倩
联系电话: 0898-66555935
电子邮件:hainanyouguan@126.com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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