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成人高考专起点民法知识点提炼汇总(10)
发布时间:2012/5/2 10:02:27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第七章
一、时效的概念与类型
1.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的期间,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2.具有以下特征:
1)时效是法律事实
2)时效是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3)时效具有强制性
3.时效的类型(根据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的不同以及导致的法律效果的不同)
1)取得时效:
可依法取得该项财产的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取得时效是占有他人财产这一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限内持续存在,从而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所以又称占有时效。我国现有民事立法没有规定取得实效制度。
2)消灭时效:
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持续到达法定期限,即发生该权利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二)意义:
1)稳定现存社会秩序
2)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NextPage] 3)降低诉讼成本
(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届满,权力消灭。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间(1年)就属于除斥期间。
1)作用不同。诉讼时效制度的作用为维持新建立的秩序。诉讼期间的作用是维持积存的秩序。
2)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对象是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是形成权,如解除权、撤销权、追认权等。
3)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终断、延长等。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4)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实体权利并不消灭,消灭的仅是权利人的胜诉权。除斥期间届满使权利本身消灭。
(四)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2.特殊诉讼时效:
A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不足2年的诉讼时效。下列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B长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超过2年的。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出口合同争议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