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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成人高考专起点民法知识点提炼汇总(10)
发布时间:2012/5/2 10:02:27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第七章
  一、时效的概念与类型
  1.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的期间,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2.具有以下特征:
  1)时效是法律事实
  2)时效是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3)时效具有强制性
  3.时效的类型(根据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的不同以及导致的法律效果的不同)
  1)取得时效:
  可依法取得该项财产的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取得时效是占有他人财产这一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限内持续存在,从而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所以又称占有时效。我国现有民事立法没有规定取得实效制度。
  2)消灭时效:
  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持续到达法定期限,即发生该权利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二)意义:
  1)稳定现存社会秩序
  2)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NextPage]   3)降低诉讼成本
  (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届满,权力消灭。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间(1年)就属于除斥期间。
  1)作用不同。诉讼时效制度的作用为维持新建立的秩序。诉讼期间的作用是维持积存的秩序。
  2)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对象是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是形成权,如解除权、撤销权、追认权等。
  3)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终断、延长等。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4)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实体权利并不消灭,消灭的仅是权利人的胜诉权。除斥期间届满使权利本身消灭。
  (四)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2.特殊诉讼时效:
  A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不足2年的诉讼时效。下列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B长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超过2年的。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出口合同争议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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