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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考试复习:监管方式一
发布时间:2012/5/20 14:36:41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贸易方式主要理解为,海关为了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督管理的综合需要而对进出口货物流通的做法和渠道设定的管理方式,也称监管方式。
  也可以理解为,海关为综合管理的需要而对进出口货物的分类。所谓综合管理的需要包括海关监管的需要、征税的需要、统计的需要,为了满足不同的需要设定有不同的贸易方式,这样就可以方便海关的监管、征税和统计。海关根据报关单上填写的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就能够确定进出口货物的性质,明确监管要求。
  海关发布有《监管方式代码表》,里面设定有现行的贸易方式共87个,每个贸易方式都有对应的代码。这87个贸易方式中绝大多数都是日常不经常用到的,而需要特别学习的是教材中标上“*”号的8个贸易方式。这8个贸易方式占我国进出口贸易量的绝大部分,在报关员资格考试中,报关单部分所考内容也基本上是在这8个贸易方式范围内。因此,考生应该把学习的重点放在这几个贸易方式上(在下面的介绍中特别增加一个)。其他的贸易方式在教材中有介绍,对于学习时间比较充裕的考生可以全面地看看,以后工作中若是用到可以作为参考。
  重点的贸易方式介绍如下,要记住这些贸易方式的简称和代码。
  (1)一般贸易0110: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但海关另外设定贸易方式的单边进出口货物除外。
  所谓单边进出口就是逐笔售定,即逐笔成交,买卖双方在付款和交货完成后不再有任何的关联。与之相对应的有代理、寄售、加工贸易、对销贸易、易货贸易、租赁贸易,等等。在海关管理中对许多的单边进出口贸易海关出于监管、征税、统计的需要另外规定有贸易方式,他们就不属于一般贸易了。比如,享受国家特定减免税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投资设备物品,虽然也是单边进口,但因为需要特别办理海关审批手续,享受减免税待遇,因此,海关另外设定有贸易方式。在87个贸易方式中,多数的监管方式都是针对特殊的进出口货物,海关对它们有特别的监管或统计的需要。这些特殊的货物有的需要特别批准、有的是保税、减免税,等等。而多数没有特别监管需求的货物,也不享受保税、特定减免税(有特例情况)的货物都是属于一般贸易。除特殊情况外,一般贸易的货物都是照章征税的,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的题目中尤其是这样,以往历年的考试中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的货物,对应征税形式都是照章征税,但也应该掌握几种特殊情形,以防止考试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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