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2
发布时间:2012/5/20 16:50:19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6.甲是某市画协的成员,于2009年5月31日完成了一幅长达l0米的描绘三峡风光的画卷。甲于2011年4月5日病故。关于甲的此幅画卷,下列说法中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是:
A.该画卷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B.甲对该画卷的著作权转移给其继承人
C.若甲生前一直未发表该作品,且未明确表示不发表该作品,则作品的发表权应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来行使
D.对该画卷的展览权终止于2061年4月5日
7.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下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是: A.为了课堂教学,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卖给学生使用
B.为了希望工程,进行义演
C.为了传播少数民族文化,将少数民族作品翻译成汉语出版
D.为了学习书法,临摹广场纪念碑的碑文
8.中国人张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2009年12月3日,张某在一次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2010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王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0年5月5日,张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2011年4月28日,张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依据《专利权法》有关规定,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
A.王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张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际优先权,但王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张某,其申请日应为2010年5月5日
C.张某享有国际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张某,其申请日为2010年5月5日
D.张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专利局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9.2004年5月,A日用化妆品厂就其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了“LOEDE”商标,该商标与法国一著名的化妆品品牌相同。2009年7月,该法国化妆品公司B公司进入中国,欲申请注册“LOEDE”商标,就该商标专用权的归属问题与A化妆品厂产生了争议。关于A、B间争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B可以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取得的该商标
B.A可以其获得该注册商标已超过5年为由对B的撤销请求进行抗辩
C.若商标管理部门裁定撤销A的注册商标,自裁定通知到达当事人之日起该商标专用权失效
D.当事人若对商标管理部门的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l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0.甲和乙经登记结婚后,乙欲撤销该婚姻,其理由成立的是:
A.甲在婚前声称自己有存款十余万元、若干套住房,婚后乙发现均为谎言
B.在甲的父亲弥留之际,为完成父亲的心愿,甲雇乙与其登记结婚,名为结婚,但实际并没有履行婚姻义务,后来甲父亲逐渐康复,乙欲撤销婚姻
C.甲趁乙母亲病危急需用钱之际,以许诺给其母看病为条件,使乙迫于无奈与其结婚
D.甲掌握乙父贪污的事实,并以此暗示乙:随时可能将这些张扬出去,除非与其结婚成为一家人。乙迫于无奈与甲结婚 [NextPage] -
6.[考点]著作权人死亡后的著作权归属及保护
[答案及解析]C。依《著作权法》第l9条第l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可知,只有财产权利可以转移,人身权利不能转移给继承人,故B项错误。
依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故A项错误。依第21条第l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故D项错误。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在死亡后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因此,C项正确。
7.[考点]合理使用
[答案及解析]D。依《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可知,只有选项D符合题意。
8.[考点]专利权的优先权
[答案及解析]C。依《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由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授权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A项中,尽管王某申请在先,但与张某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享有专利申请权。
依《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且我国和法国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据此,C项正确,B项错误。
依《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依《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0条规定:“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所称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可知,张某的发明并没有丧失新颖性,D项错误。
9.[考点]商标专用权归属纠纷
[答案及解析]B。依《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题目中没有指出该商标为驰名商标,只是著名商标而已,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
该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D项错误。依《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依照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故C项错误。
10.[考点]可撤销婚姻的情况
[答案及解析]D。《婚姻法》第11条规定了婚姻法律行为可撤销的唯一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法解释(一)》第l0条第l款进一步补充:“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故A、B、C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受胁迫婚姻,不能撤销。D项则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