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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6
发布时间:2012/5/20 17:03:2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26.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
  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决定与乙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
  27.以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A.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
  B.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副主席
  C.监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最长不得超过3年
  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监事会
  28.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丁四名股东,现甲欲向非股东戊转让其股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甲应当一次全部转让其股权
  B.需要得到乙、丙、丁中任意两人的同意
  C.甲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
  D.变更戊成为新股东的章程修改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同意
  29.张三欲自己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向杨律师进行咨询,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杨律师提供的下列咨询意见中,错误的是:
  A.成立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10万元,而且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
  B.成立一人公司后,张三作为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D.张三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不得设立两个一人公司而且张三投资的一人公司也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30.以下为H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能合法成立?
  A.甲工厂主张抵销33万元:“H公司收取我厂l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33万元给H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工厂主张抵销51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H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H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51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H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H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H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D.丁公司主张抵销l42万元:“我公司欠H公司工程款256万元;在H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两个月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H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NextPage]   26.[考点]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则
  [答案及解析]C。依我国《公司法》第l42、143条的规定可知,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则有:(1)发起人的股份在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高管层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出所持总数的25%,且在公司上市l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为奖励职工而收购公司股份的最高额是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且须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权的标的。上述规定均属于强行性规范,不可以由公司意思自治。据此,C项当选。
  27.[考点]监事会
  [答案及解析]A。依《公司法》第118条第l、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所以A选项正确。
  依该法第ll8条第3款规定,监事会设主席l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l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可知,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均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所以B选项不正确。依该法第ll8条第5款规定,本法第53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第53条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由此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不是最长不得超过3年,所以C选项不正确。依该法第l20条第l款规定,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可知,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其他主体不能提议召开,所以D选项不正确。
  28.[考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答案及解析]B。《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A项错误,B项正确,C项错误。《公司法》第74条规定,依照本法第72条、第73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因此,D项错误。
  29.[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及解析]B。《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l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知,A、D选项正确,依题意,不当选。该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该条的规定,C项中的内容是正确的,依题意,不当选。该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B项不正确,当选。可见正常情形下一人公司的股东仍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例外情形是在公司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不独立时才会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0.[考点]不得进行破产抵销的情形
  [答案及解析]C。《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l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l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C选项中丙公司获得对H公司的债权时间是在H公司破产宣告后,在时间上不符合抵销的规定,因此不能抵销。D选项中丁公司向银行偿付142万元后享有对H公司的追偿权,从时间看是在H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之前,所以,D选项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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