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10
发布时间:2012/5/20 17:11:03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46.下列关于仲裁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A.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后,双方可以依据原来的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B.仲裁裁决被法院不予执行后,除非重新签订仲裁协议,否则只能通过诉讼最终解决纠纷
C.双方当事人约定因履行买卖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提交仲裁,双方发生争议申请仲裁经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则该仲裁协议失效
D.双方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后可以约定放弃仲裁协议
47.甲的汇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客观原因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乙可以采取哪种法律对策?
A.申请法院撤销该除权判决
B.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申请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再审
D.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48.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可以适用民事裁定的是:
A.采取财产保全
B.中止诉讼
C.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D.当事人申请审判长回避
49.关于法院与仲裁委、仲裁合议庭之间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仲裁当事人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财产所在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提出申请
B.仲裁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应当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
C.仲裁当事人不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D.仲裁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调解
50.甲诉乙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法院终审判决乙返还甲借款本金、利息共计5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拒不履行义务,甲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乙在银行的存款余额不足,执行人员对乙占有的一辆奥迪汽车采取了执行措施。在拍卖该汽车之前,公民丙向人民法院提出,该汽车的所有人是丙,该车一直由丙借给乙使用。经审查,汽车确实是丙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报院长批准,裁定对原判决中止执行
B.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原判决中止执行
C.报院长批准,停止对该汽车的执行
D.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停止对该汽车的执行 [NextPage] -
46.[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
[答案及解析]A。本题考查仲裁协议效力的用尽:(1)基于仲裁协议,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此时仲裁协议的效力耗尽;(2)因当事人协议放弃已签订的仲裁协议;(3)附期限的仲裁协议因期限届满而失效;(4)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该仲裁协议失效。区别于仲裁达成和解协议后,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协议的效力已经耗尽的,则当事人不能再依据原协议重新仲裁,但是仍然可以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因为仲裁协议耗尽,故A选项错误,而B选项正确。C项、D项均可以导致仲裁协议的耗尽,均正确。
47.[考点]票据利害关系人因客观原因未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的法律对策
[答案及解析]D。《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票据的利害关系人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l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可知公示催告程序是实行一审终审,因此无上诉或再审的可能。由此,本题D项是正确答案。
48.[考点]适用裁定的范围
[答案及解析]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见,A项采取财产保全是适用民事裁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可见.B、C项也适用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可见对于回避应适用决定,D项当选。
49.[考点]法院与仲裁委、仲裁合议庭之间的关系
[答案及解析]B。《仲裁法》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故A项错误,不能直接递交人民法院,而是直接递交给仲裁委员会由其再提交法院。
《仲裁法解释》第2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B项正确。《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故C项错误。仲裁法并未规定仲裁调解协议能被撤销,故D选项错误。
50.[考点]停止执行的情形
[答案及解析]C。《执行规定》第73条规定:“执行标的物不属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成立的,报经院长批准,停止对该标的物的执行。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应当裁定立即解除或撤销,并将该标的物交还案外人。”故正确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