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复习资料22
        发布时间:2012/5/22 11:17:06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竣工结算的审查
  1.竣工结算的审查方法
  竣工结算的审查应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进行.,根据合同类型,采用不同的审查方法。
  (1)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价的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 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审查;
  (2)采用单价合同的,应审查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审查分部分项工程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索赔等调整内容进行审查;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方法审查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审查酬金及有关税费的取定。
  除非已有约定,竣工结算应采用全面审查的方法,严禁采用抽样审查、重点审查、分析对比审查和经验审查的方法,避免审查疏漏现象发生。
  2.竣工结算的审查内容
  (1)审查结算的递交程序和资料的完备性
  ①审查结算资料的递交手续、程序的合法性,以及结算资料具有的法律效力;
  ②审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相符性。
  (2)审查与结算有关的各项内容
  ①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②施工发承包合同范围以外调整的工程价款;
  ③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工程量及单价;
  ④发包人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面划分和总包人的配合费用;
  ⑤工程变更、索赔、奖励及违约费用;
  ⑥取费、税金、政策性调整以及材料差价计算;
  ⑦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发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以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
  ⑧其他涉及工程造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