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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复习讲义第一讲5
发布时间:2012/5/22 15:25:26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五、物权法(4分)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    抵押权
  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3、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例1、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时设立。(10真)(注:超纲题)
  A、合同签订
  B、备案
  C、交付
  D、登记
  答案:D
  例2、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是(    )。(10真)(注:超纲题)
  A、正在建造的航空器
  B、土地所有权
  C、生产原材料
  D、荒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B
  例3、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将(   )作为抵押物的,其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0真)
  A、交通运输工具中华考试网
  B、正在施工的建筑物
  C、生产设备、原材料
  D、正在加工的工程模板
  E、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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