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复习讲义第一讲5
发布时间:2012/5/22 15:25:26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五、物权法(4分)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 抵押权
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3、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例1、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时设立。(10真)(注:超纲题)
A、合同签订
B、备案
C、交付
D、登记
答案:D
例2、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是( )。(10真)(注:超纲题)
A、正在建造的航空器
B、土地所有权
C、生产原材料
D、荒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B
例3、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将( )作为抵押物的,其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0真)
A、交通运输工具中华考试网
B、正在施工的建筑物
C、生产设备、原材料
D、正在加工的工程模板
E、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