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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知识》第四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2
发布时间:2012/5/25 9:32:3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方法
  我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申报登记工作按国标《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进行。
  1.辨识依据: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2.方法:
  ⑴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时,危险物质的总量q≥临界量Q,重大危险源
  ⑵单元内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q1/Q1 + q2/Q2 + … + qn/Qn≥1,重大危险源
  (3)重大危险源的分类:生产场所、贮存区
  (4)核设施、军事设施、地下采掘业、危险物质运输不适用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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