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考经济法辅导:消费侵权案例之二
发布时间:2012/5/28 15:23:03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案例二:一只9.8元的挂钩 钩出一起维权官司
很多消费者在合法权益被侵害时都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是,如果你只是购买了一只9.8元的挂钩,你还会因此而打官司吗?去年9月份,陈景就因为购买了一只9.8元的挂钩而将某大型超市告上法庭。
2011年9月8日,陈景在江北某大型超市选购挂钩时,看中了某品牌的家用挂钩,“我是看到那个挂钩外包装上标有'广东省著名商标'才购买的”,法庭上陈景如是陈述。后来,陈景回家一查,才知道原来该品牌的挂钩根本不属于著名商标范围内的商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超市作为挂钩的销售者,负有严格审查其销售商品的义务,但是超市未尽到审查义务,致使消费者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超市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应当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最后法院判决,超市退换陈景9.8元货款并赔偿9.8元。
法官说法:该案涉案商品虽然只是一个9.8元的挂钩,但是陈景的维权意识值得鼓励。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商品价值多少,法院都会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