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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冲刺辅导1
发布时间:2012/5/4 16:40:1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P108)
  中标通知发出后30天内,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的组成。
  ①订立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a.施工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及其附件;
  d.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e.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f.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g.图纸;
  h.工程量清单(可能有);
  i.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②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也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将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承包人应当按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开工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P114)
  如果是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则工程师有权批准是否同意延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2.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P116)
  (1)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4)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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