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自考《中国税制》笔记串讲19
发布时间:2012/5/9 17:06:05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二、(内资)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概念及作用/意义
1.定义: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外企,个企除外)的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作用/意义/改革原则/指导思想
(1)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有利于企业竞争
(2)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
(3)有利于下一步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
(4)简化税制,便于征管,易于操作。
(二)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制度
1.纳税人: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和单位。
2.税率:法定税率33%
对规模小,利润少的企业,实行低税优惠,分两档 全年所得≤3万 18%
3万<全年所得≤10万 27%
3.征税对象:是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资产所得,特许权所得,营业外所得)
(1)我国现行税制中对企业的国内外所得及其征税的规定:
①国内外所得要合并计税
②境外所得税准予抵免
③抵免额不得超过应纳税额
④抵免限额公式: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应纳税境内外所得总额
(2)我国现行税制中对联营企业所得征税的规定:
①联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先就地征税然后再分配。
②当投资方所在地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所在地税率,投资方还将补交税款,反之,不退不补。
③计算公式:
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
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率
应补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