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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会计证考试会计法律案例分析辅导(11)
发布时间:2012/6/11 21:32:31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五)票据签章
  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的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签章,该票据行为无效。
  (六)、票据记载事项
  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等。
  相对记载事项中银行汇票付款日期以及付款地未记载的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营居住地为付款地。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七)、票据丧失
  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应用举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丧失票据时,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06)
  A挂失止付 B 公示催告 C 普通诉讼 D 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答案:ABC
  2、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04)
  A普通诉讼 B.公示催告
  C.挂失止付 D.登报声明
  答案:ABC
  3.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05年)
  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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