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建筑 >> 咨询工程师 >> 正文
2015年咨询工程师考试《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教材讲义第四章(10)
发布时间:2012/6/12 11:02:12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二、土建工程方案设计
  (一)建筑设计的一般规定
  (二)结构设计
  1.结构选型
  2.基础处理
  (三)建筑和结构方案比选
  (四)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三、公用与辅助工程方案设计
  (一)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
  1.水源与水处理
  (1)供水水源的选择,应在充分掌握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采用地下水水源时,应考虑地下水水温、水质、水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以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采用城镇自来水为水源,当水量充足,压力足够时可采用直接供水;如供水压力不足,供水量不固定时,须设置蓄水池或水塔进行调节,水泵房进行加压。
  以地面水为水源时,设计枯水量的保证率一般不小于95%。
  (2)采用海水或水质较差的地下水、地面水作为冷却水水源时,应充分考虑海水的腐蚀性和海水生物繁殖的影响以及由于水质不佳给运转、使用带来的问题。
  (3)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数量,应能满足耗水量最大季节的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的要求。
  (4)给水处理:当地下水水质较好时,一般可不加处理,直接用作生产、消防或生活用水;如水质较差(如含铁、硬度高等),须经处理后再用作生产、消防或生活用水。地面水水源一般含有一定量的悬浮物,须经混凝、沉淀、过滤等处理后再用作生产、消防或生活用水。
  2.给水系统
  根据工艺生产对水质的不同要求,一般可分为:
  (1)生产、生活、消防(低压)给水系统。
  (2)软水给水系统。
  (3)脱盐水给水系统。
  (4)冷冻水给水系统。
  (5)循环冷却水系统。
  (6)专用消防水(高压)给水系统。
  3.排水系统
  根据污水性质的不同,按照清污分流,分别排放的原则,可划分为:
  (1)清洁废水系统。
  (2)生活污水系统。
  (3)生产污水系统。此类污水因生产工艺不同,类型较多,处理方法各不相同,往往还须划分为若干个子系统。
  (4)雨水排水系统。
  4.消防系统
  (1)采用低压消防制时,如厂区附近无消防队或消防队不能兼顾厂区消防时,应自行设置消防车站。
  (2)采用临时高压消防制时,厂区并设有满足3小时消防用水蓄水池的企业,一般不再设置消防车站。
  (3)固定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以保证迅速起动。当采用自灌式引水启动确有困难时,可采用真空泵或水射器等形式。不宜使用固定消防水泵带吸水底阀的压力注水形式。
  (4)室外消火栓的选择应符合使用方便,标记明显的要求,尽量选用地上式消火栓。除严寒地区外,一般不用地下式消火栓。
  (5)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按3小时内消防用水总量计算。在厂区能保证连续送水的条件下,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扣除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连续补充水量,但不应小于第一小时的消防用水总量。
  例题:公用与辅助工程方案设计中,当供水水源以地面水为水源时,设计枯水量的保证率一般不小于(   )。
  A、85%;B、90%;C、95%;D、97.2%。                                                              答案: C
  分析:公用与辅助工程方案设计中,当供水水源以地面水为水源时,设计枯水量的保证率一般不小于95%。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