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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造价员考试基础辅导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3)
发布时间:2012/6/12 15:47:1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三)建筑工程监理
  1、监理的定义:
  2、监理的意义:
  3、建筑工程监理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筑工程进行的质量监督,二者在监督依据、监督性质以及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关系等方面,都不相同,不能相互替代。
  4、单位资质:实施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必须具有与其监理的建筑工程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5、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的基本执业准则:客观、公正
  6、监理收费标准满足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湘价服[2007]76号文件中要求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1、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包括: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建筑活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②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综合性监督管理;③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为保证建筑生产活动的安全生产所进行的自我管理。
  2、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基本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①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②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③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④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办理报批的其他情形。
  4、封闭施工
  (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的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2、竣工验收的四个条件: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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