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导游资格考试政策和法规加强练习15
发布时间:2012/6/13 9:56:13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五、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内容分别是什么?
2.简述导游证与导游人员资格证的区别。
3.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4.当导游人员的10分被扣完后,对于正在带团的导游人员可以继续完成行程吗?
简答题
1.旅游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旅游法律关系。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事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和旅游者等;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以及货币等;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1)性质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标志着持证人从事导游职业的资格,导游证则标志着国家准许持证人从事导游职业。
(2)颁证的机关不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导游证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3)领取证书的程序不同。
(4)作用不同。
(5)期限不同。
3.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
(1)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2)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疗费。
(3)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4)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5)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4.可以。导游人员的分值被扣完后,由最后扣分的旅游行政执法单位暂时保留其导游证,出具保留导游证的证明,并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登记注册单位,正在带团的可持旅游执法单位出具的保留证明完成团队剩余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