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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2/6/19 14:49:44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12〕31号)精神,现将沈阳地区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评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二、考试报名时间:网上报名6月18日至3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18日至30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4时。

  三、考试报名程序:所有报考人员通过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报名后,持打印的《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和学历、资历证明原件,经单位人事部门签章、主管部门审核后(省直单位不要求主管部门审核),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管理原则,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局1106房间进行资格审核,然后到市财政局518房间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交费。

  四、考试报名所需证件: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或审计师中级职称证、学历证明等证件的实物件及A4纸复印件,按顺序装订。130元考务费(不含大纲),经单位人事部门签章、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四、考试报名应注意的问题: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沈阳市财政局管理并核发,如果是外地的或没有核发的会计证,请办理调入手续或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核发后再报名。

  2.大专毕业必须是会计专业或是相近专业(经济、审计、统计)等,从事会计工作十二年以上,可以报考。

  3.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记载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应早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如需要更改年限,按规定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办理。

  4.具体报名要求详见附件一《关于做好2012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12〕31号)

  沈阳市人社局职称办电话:22539021

  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电话:2287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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