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报关员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精选资料(3)
发布时间:2012/7/1 17:28:49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海关的权力
(一)、含义: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督管理权。它是公共行政职权。
(二)、海关权力的特点:特定性、独立性、效力先定性、优益性。(包括一般行政权力的
单方性、强制性、无偿性等基本特征)
*特定性:行使主体特定——海关,适用范围特定——进出关境监督管理领域,不能
作用其他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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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仅向海关总署负责,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 。即组
织机构独立。
*效力先定性:海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应推定其合法而必须遵照执行。
*优益性:行政受益权——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
行政优先权——在执法遭到暴力抗拒时,公安机关和武装警察部队必须予以
协助。
(三)海关权力的内容:行政许可权、税费征收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佩带
和使用武器权、行政处罚权、行政立法权、行政复议权、其他行政处理权 。
1、行政许可权:时限内的答复制度。10 项(P396)
2、税费征收权:征、免、减、追征权。
3、行政监督检查权
①检查权:实施对象是运输工具、场所和走私嫌疑人。
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有藏匿嫌疑的场所,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
规定地区外,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才能进行检查;但
不能检查公民住处。
人身检查仅能在两区内。
检 查 权 的 行 使
限 制
区 域 授 权 限 制
对 象
“两区”内
进出境运输工具 海关有关部门可直接行使
“两区”外
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两区”内 海关有关部门可直接行使
具 “两区”外 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两区”内 海关有关部门可直接行使
有藏匿走私嫌疑货物、 ①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方可;
物品的场所 “两区”外 ②当事人在场;当事人未到场,须有见证人在场;
③不能对公民住所实施检查 。
“两区”内 海关有关部门可直接行使
走私嫌疑人
“两区”外
注:“两区”指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
“授权”包括一般性授权和一事一授权。
②查验权:货物、物品。鉴别其合法性。
1 施加封志权:为办结海关手续、尚处在监管状态的货物
2 查阅、复制权:出入境人员的证件、其他出入境贸易的资料
④查问权:对违法人或违法嫌疑人
⑤查询权:对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⑥稽查权:进出口放行之日起 3 年内或者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监管期限内及
其后的 3 年内。法律依据《海关稽查条例》。稽查权的实行过程中可能同时行使了上述某
些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