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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精选资料(十四)
发布时间:2012/7/1 17:41:42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反倾销措施:① 临时反倾销措施(在初步认定存在倾销倾向并调查结束前实
  施)
  a、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商务部决定、
  公告,海关执行)
  b、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商务部建议、税则委员会决定、商务
  部公告,海关执行)
  期限:4+5 月
  ② 最终反倾销措施:征收反倾销税 (程序同临时反倾销税)
  *  反补贴措施:① 临时反补贴措施    4 月      (初裁补贴成立即实施)
  担保形式(现金或者保函)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②  最终反补贴措施:征收反补贴税。  (终裁补贴成立起实施,
  终裁前要磋商)
  (商务部建议、税则委员会决定、商务部公告、海关执行。)
  *  保障措施:   ① 临时保障措施: 增加关税(惩罚性)。不超过 200 天,计入保
  障总期限。
  可不经磋商实施,如事后调查不能确认进口对国内产业形成损害或损害威
  胁,应退还所征税。
  ②  最终保障措施,可提高关税、纯粹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等形
  式。期限:4+4 年。
  救  济  措  施  对  比
  措施      适用对象     条件      实施形式     实施期限
  价格歧视等不
  反倾销 公平贸易或竞 低价倾销争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 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起,不超过 4
  保函     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延长至 9 个月。
  反补贴  同上      政府补贴     同上      临时反补贴措施公告起不超过 4 个月。
  公平条件下的
  临时保障措施不得超过 200 天,最终
  加征关税、关税配额、数 [NextPage]     保 障
  数量猛增
  数量激增
  量配额。
  保障措施一般不超过 4 年,特殊情况下
  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

   第四节   我国贸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及报关规范
  本章所涉及证件、证明、单,佐证货物合法进出口、具有法律效用,系证明文件:它们
  有个共同的要求,不能够改证、转让、买卖、伪造等等,发生错证要交回换发。
  一、进、出口许可管理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含义
  商务部或会同总署制定“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并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
  目录商品进行    行政许可管理。   分为进口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商务部作为主管机构归口管理许可证,并授权许可证局具体实施。许可证局及商务部
  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的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
  为发证机构。原则上先证后进出口。
  (二)商品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进口许可证:
  ①  适用范围:消耗臭氧层物质,如四氯化碳。
  ② 报关规范:
  a、 有效期 1 年,当年有效,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 3 月 31 日。
  b、  “一证一关”  、(原则上)“一批一证”。如需“非一批一证”,签注“非一批
  一证”字样,最
  多 12 次。使用时由海关签注、核减。  12 次
  c、 大宗、散装货物,短溢装数量不得超过 5%;“非一批一证”,逐批据实核减并
  签注许可证“海关验放签注兰”,最后一批时,允许短溢装为最后证余量的 5%。
  (注:许可证的幅度,非合同幅度或信用证幅度)
  2、出口许可证
  ① 使用范围:实行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许可证、配招标管理的货物
  2     报关规范:
  a、 有  效  期   6   个  月  ,  跨  年  度  使  用  不  得  超  过  次  年   2   月  底
  6+0.2
  b、 原则是“一证一关”,同时实行“一批一证”和“非一批一证”。“非一批一证”
  同样使用最多 12 次。
  非一批一证适用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补偿贸易项下
  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c、 大宗、散装货物,短溢装数量不得超过 5%;对于实行“非一批一证”的,逐
  批据实核减,最后一批时,允许短溢装为最后批量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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