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报关员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精选资料(十五)
发布时间:2012/7/1 17:42:22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无《自动出口许可证》)
归口管理部门是商务部,商务部独立颁布《自动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但分一般商品、
机电产品(包括旧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三个目录分别管理。具体由许可证局指导颁发《自
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
▲1、商品范围:肉鸡、植物油、酒、烟草; 化肥、农药、聚酯切片、铁矿砂、钢
材、氧化铝、原油、成品油等
▲ 但下列贸易可免“自动进口许可证”:(1+5=保税货物进口均免自动进口证)(和第四
章结合)
1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复出口的料件 (原油、成品油必需:战略物资)
2 外商投资额内生产自用或者作为投资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除外)(免税免此证、
专用进口,进口许可证不免)
3 /批≤5000 元人民币、进口的货样广告品、试验品 (免税免证,少的缘故,
如实进口许可证管理范畴,则不免)
4 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品(不在中国使用,免税免证)
5 进入保税区、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的(视同境外,免税、免
此证,进口许可证不免)
3、报关规范
1 有效期 6 个月,不能跨年使用。
2 原则上“一批一证”,部分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但累计使用不超过 6 次;
但 , 同 一 合 同 项 下 可 以 申 请 多 份 许 可 证 。
6
③ 装货物溢装在 5%内部分免证验放,但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大宗散装短
溢装 3%;“非一批一证”的大宗散装货物,逐批据实核减,最后一批允许短溢
装为剩余部分的允许上限(3%或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