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报关员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精选资料(二十一)
发布时间:2012/7/1 17:48:36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程序
四个环节: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 审单、查验、征税、
放行
(一)进出口申报
1、申报步骤:准备申报单证、进口看货取样、申报
2、申报方式:终端申报、委托 EDI 申报、自行 EDI 申报、网上申报
3、申报地点:进口→进境地 /指运运申报(构成转关申报);
出口→出境地 /启运地申报(构成转关申报);
保税、特定减免税和暂准进出境转为实际进出口时 ,在货物所在地申报。
4、申报期限:
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14 日,节假日顺延:11 日进境 12
日算起是 26 日。
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 24 小时以前;
进口集中申报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1 个月内申报。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 3 个月仍未申报,变卖处理。不宜长期保
存,提前处理。
(三个月的滞报、纳金 0.5%。)
5、申报日期:收到“接受申报”报文或“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即申报日
期并表示申报成功。
纸质报关,关员报关单上登记处理的日期,即为海关接受申报日期。
遭退单,则为再次申报被接受日; 核准改单、退单,为再次申报被接
受日
6、 申报接受与现场交单:
收到“接受申报”报文或“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
10 内打印纸质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现场报关。
7、滞报日期与滞报金:起征日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的第 15 天始按天 0.5%。(万分之 [NextPage] 计算。
(1 日申报进境,15 日之内为申报期限;16 日开始计征)
核准撤单重报的,则计征日为撤单第 15 日开始计征(14 天内必须重新申
报);现场不交单造成的被撤单重报不在此列。
起征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计算到元;50 元起征。
公式:滞报金 = 完税价格 * 0.5%。* 滞报天数
8、申报单证:分为主要单证、 随附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
主要单证:报关单
基本单证: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如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特殊单证:核销单、原产地证、许可证件、加工手册(纸质和电子)、减
免税证明、担保文件等。
预备单证:贸易合同、信用证、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9、进口看货取样问题:
海关核准并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与清单,关员与取样人同时签字确认。
法检货物,尚须取得检验检疫许可证明。常常因确定品名、规格、型号、归类
等。
10、修改或撤销申报情形: (属海关行政许可)▲
1 计算机、网络系统等原因导致申报错误的
2 放行后,由于配载、装运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退关需要换船的
3 报关员操作或书写失误,但未对管制政策、税费征收、统计指标造成影响的
4 按照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定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
场实际价格付款的
5 装载、运输、存储时因短溢装、不可抗力造成的短损而与申报不符的。
注意:海关已决定布控、查验的进出口货物,不得修改。
改单或撤单再重报时需要变更、补办许可证件的,应当补办提交 。
(二)配合查验
1、查验内容: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和货物状况是否与报关单相符
2、查验地点:一般在监管区内进行。特殊情况下,海关申请核准可派员到监管区以外
查验。
3、查验时间: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允许例外。书面会通知。
4、查验方法:彻底查验和抽查;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
5、配合查验责任:搬移,开拆重封,回答询问,提供单证,收取海关取样清单,签字
确认“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
6、复验:同一官员不得参与复验
① 对货物形状需作进一步确认的
② 涉嫌走私违规的
③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
7、径行开验:必须有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者运输工具负责人到场 。
① 涉嫌违规走私的
②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未到场
8、货物损坏赔偿
*仅限于查验过程中,由于关员责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根据被损货物及
其部件的受损程度确定,或者根据修理费确定。事后发现货物有损的,不负责赔偿,必须
查验现场提出。
*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
① 由于货物性质在海关查验的正常时间内(含扣留时间内)造成的损失(如易腐易
失效货物);
② 海关正常查验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③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④ 在海关查验之前或之后发生的损失。
⑤ 查验前和查验后发生的损害。 [NextPage] -
(三)缴纳税费: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行缴纳税费;收到缴款成功信息,即可申请放行。(也
可电子支付)
(四)提取或装运货物
1、海关放行:结束并离开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
结 关:办结所有的海关手续,海关不再监管。
放行 ≠ 结关
放行分为结关式放行 和非结关式放行
2、放行的做法:在缴纳税费或提供担保后,海关在进口提货凭证(提单、提运单、运
单)或出口装货凭证(站场收据、装货单、运单)签盖“海关放行章”。然后凭以从/在海关
监管仓库提货或办理装运。必要时向海关申请出具报关单证明联。
“无纸通关”现场放行后,“海关放行”报文艺版同时发送给监管仓库和收发货人,收
发货人打印出来,凭以转运或提货。
3、常见报关单证明联:
1 收 / 付汇证明:海关在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上签名、加盖海关“验讫章”。签
发后同时向银行和外管局发送电子数据。
2 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在外管局签发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签名、加盖海关“单
证章”。发货人凭报关单收汇证明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核销。
3 出口退税证明:即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 (签名加盖海关“验讫章”)。同时发
送电子数据国税局。
④ 进口货物证明书:针对摩托车、汽车等运输工具,凭以申领牌照。签发后,通
过总署发送电子数
国家交通管理部门。
*、货物结关后海关不再监管。一般进出口货物现场放行即结关。但保税货物、特定减
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口货物现场放行后,仍需后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