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报关员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精选资料(二十二)
发布时间:2012/7/1 17:49:17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保税加工货物
一、概述
(一)定义:
1、加工贸易:料件从境外进口、在境内加工装配后、成品运外境外的贸易。即“两头
在外”,但不等于保税物流货物和暂准进出境货物。
2、加工贸易的形式: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3、加工贸易单位:任何外贸单位,只要合同备案,满足上述要求均可。常表现为:
加工工厂:
保税工厂:专门从事保税加工的工厂,常在成立之初,就选择在保税区、出口
加工区等区域内。
保税集团:同一关区内,由一个外贸经营公司牵头,组织若干个加工企业联合
起来对料件进行多层次、多工序的连续加工。它们共同组成的经济
联合体。
4、加工贸易组织结构:(二者有时统一有时不统一)
经营企业:对外签订保税加工贸易并负责料件进口和成品出口的单位。
加工企业:将料件进行加工的生产企业。
我国对于这两者都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并在二者不统一的条件下的加工贸易,
择低管理加工贸易。
5、保税加工货物:加工贸易的保税货物。经海关核准进境时不办理纳税手续、境内加
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半成品。
(二)保税加工货物的特征:
1、备案保税:备案方可保税,备案必保税。(此为保税前提)
备案原则:
① 合法经营:资格合格、有经营许可、料件不属禁止范围(如属限制类货
物,有许可证)
② 复运出境:流向明确、进出平衡
③ 可以监管:指条件满足。
2、纳税暂缓:(此为保税内涵)
进口时保税进口,实际出口成品所耗用料件免税,而不出口使用的料件则征税、并
补交利息,如属许可证管理,则同时提交许可证 。
3、监管延伸:(时空上的)
4、核销结关:核销时要确认成品由料件加工、进出平衡(手段:提供单耗资料)、
(三)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
1、地域上的监管类型:
物理围网监管: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区)
非物理围网监管:
2、监管手段上的监管类型:
纸质手册监管:大量使用。中小企业使用。以合同为管理单元,执行保证金台帐制
度。
电子手册监管:正在推广。中小企业适用。以合同为管理单元,执行保证金台帐制
度。
(纸质手册和电子手册:它们是一个新时代下的替代关系。)
电子帐册监管:大型企业使用。不执行“保证金台帐”制度——超类大型企业。管
理单元是企业。
(电子手册和电子帐册:因企业不同而不同,但它们的备案、进料、出口、核
销都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
这两种分类不是非此即彼的管理,现实中一个企业常常同时属于两者。(不好意思,措
辞不当,呵呵 )
(四) 关于核销:
1、 加工贸易货物的保税期限:
纸质手册管理的货物: 1+1 年
电子帐册管理的货物: 帐册记录第一批料件起 到 帐册撤销止。
*、加工区保税加工货物: 料件进区到成品出区办结海关手续止 (合同管
理?)
2、 申请核销的期限:
纸质手册: 到期后 30 天 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 30 天。
电子帐册: 6 个月一报。满 6 个月,则其后的 30 天内报核。
*、加工区保税加工货物:6 个月一报进出境(区)的实际情况与结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