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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必知:刑诉法概述
发布时间:2012/7/17 11:19:1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刑诉法概述(了解):
  ㈠.刑事诉讼法的狭义与广义区分:
  (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指79年制定、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典;
  (2)所有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都是广义的刑事诉讼法。

  ㈡.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两者都是以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限制国家公权为目的,分别从静态与动态的结合。程序法是为实体法的事先而存在的,而程序法本身具有独立的品格。
  ㈢.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基本理念一):
  (1)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公正的诉讼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确适用刑法,打击犯罪,实现国家刑罚权;保障人权是对国家刑罚权的规制,重点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2)两者是统一的,惩罚犯罪的目的最终是为了实现对人权的保障;而人权的保障又是以惩罚犯罪为前提的。
  (3)两者是一对矛盾,发生冲突时应当侧重保障人权。
  ㈣.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基本理念之二):
  (1)程序公正是指过程的公正,程序公正的内容包括:充分参与、程序遵守、必要救济、程序公开、程序中立、程序参与、程序平等、程序安定、程序保障;实体公正是指结果的公正。
  (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
  (3)冲突时程序公正优先,正义要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
  (4)司法应当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㈤.“公正优先,兼顾效率”(基本理念之三):
  总的来看,原则上“公正优先”,有的程序则体现了“效率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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