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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检员基础辅导:海损鉴定的内容和要求
发布时间:2012/7/27 21:14:11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根据国际贸易和运输习惯,油船或货船油舱装载散装液体商品,在装货后及卸货前,承运人或贸易关系人往往需要取得公证鉴定人关于油舱空距、油温等的鉴定数据,借以证明装货后或卸货前的商品现状,分清责任范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凭承运人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测量油舱内液体商品的液面至舱框或潜入孔盖的距离,测定液体商品的温度,同时测定船舶吃水和横倾度,证明油舱空距和油温等实际情况,出具鉴定证书,供承运人与贸易关系人作货物交接和处理货差的依据。
  现代化的油轮,在船楼室内装有自动遥控设备,有关油温、空距、吃水等数据都可在仪表板上显示,不需人工测量。鉴定人员可通过查看核实,凭以对外出证。
  为什么要成立商检公司?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不少国外贸易厂商按国际习惯做法要求将进出口商品委托中国的公证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198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简称商检公司,英文简称CCIC),并在有关的省、市、自治区和境外设立了分支机构。
  商检公司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商检公司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批准的独立的检验机构,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第三者地位,公正科学的态度,凭对外贸易关系人和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签发检验、鉴定证书以及提供咨询服务,为对外贸易关系人顺利进行商品的交接、结算、计费、合理解决索赔争议等提供服务,为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和经济技术合作关系的发展服务。
  商检公司业务范围有哪些?
  (1)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品质、卫生、安全质量检验(包括感官的、物理的、机械的、化学的、生物的和微生物检验)。
  (2)各种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重量鉴定(包括衡器计重、水尺计重、容量计重),以及整批货物和包装内货物的数量鉴定(包括件数、长度、面积、体积等)。
  (3)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标记鉴定。
  (4)各种进出口货物的货载衡量。
  (5)进口货物承运船舶的舱口检视、监视卸载、载损鉴定和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
  (6)出口货物承运船舱、车厢和集装箱的有关清洁、卫生、密固、冷藏效能等适载条件检验,以及积载鉴定和监视装载。
  (7)进出口商品的承运船舶,宣布共同海损后的海损鉴定(积货鉴定)。
  (8)为有关国家对进口商品实行全面监管制度提供装船前检验服务。
  (9)其他检验鉴定业务,如财产鉴定评估,价格比较,审核签发价值证明书,抽取或签封货物样品,出口成套设备从设计审查到监造,出口商品从原料检验到成品验收乃至装船前检验。
  (10)进口商品在生产国或装运地检验或代办委托国外检验机构进行装运前检验。
  (11)各国安全认证代理申请服务。
  (12)各国安全认证技术咨询服务。
  (13)国外认证机构委托的工厂跟踪检验服务。
  (14)产品预验及客户委托的其它安全测试服务。
  (15)承接EMC测试,出具CB测试证书与测试报告。
  (16)ISO9000、QS9000及ISO14000质量体系认证咨询服务。
  凡国外的贸易单位、制造厂商、运输、保险部门以及公证检验机构等,都可直接向商检公司委托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各项鉴定工作。商检公司也可接受有关方面的委托,派员到国外办理检验、鉴定;还可办理与商品检验有关的咨询业务和技术服务,如出口商品的催交,进口机电仪商品的调试、维修等等。
  商检公司与国外的一切检验机构,可以签订协议,发展相互委托和代理关系,采取灵活做法,为国际贸易提供方便和服务。为配合贸易需要,国外公证检验机构可以委托商检公司办理或代理有关的检验、鉴定业务,并可派员来我国进行技术交流。
  商检公司也可为我国各外贸公司或运输公司办理在境外的检验鉴定工作,或介绍有信誉的国外检验机构,办理有关的检验、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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