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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发布时间:2012/7/4 13:14:53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进修)的人员,须提交工作、学习(进修)单位开具的证明。 
  5.报名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各种复印材料必须用A4复印纸居中单独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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