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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2015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及体能测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7/4 13:24:48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二○一二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012年第5号)规定,经资格审查,现将我市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考生本人对自身或他人资格审查、分数等情况有所质疑的,请予2012年7月4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逾期将按本公告的面试人员名单进行面试。现将面试及体能测评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
  1、面试时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报考我市所有职位的面试时间均为2012年7月7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
  绵阳市实验小学(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15号。乘车路线: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中段站下)。
  3、领取面试通知书
  7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7月5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领取;
  领取时凭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缴费(80元/人)。
  领取面试通知书咨询单位及电话: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816-2264523 
  4、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手续
  ⑴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⑵面试通知书。
  5、面试要求
  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确认自己的面试具体时间后,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抽签、参加面试,8:30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⑵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⑶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⑷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⑸违反考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执行的标准: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2、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报考县(市区)森林公安职位且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评时间:2012年7月8日上午8:30统一集中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地点:绵阳市富乐实验中学(游仙区东津路30号),乘公交44路、25路、35路、32路、26路车在沈家坝下车。
  5、考生携带的手续:考生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6、体能测评要求:
  ⑴考生须携带相应证件于当天上午8:30前到体能测评点集中分组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时报到参加体能测评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准再入体能测试场;
  ⑵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严禁穿用金属鞋钉跑鞋,以免损坏塑胶跑道;
  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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