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再用给定的不同权数,综合确定损耗率。
注意:题给损耗率、成新率,计算要统一。
[例10-3]某房屋耐用年限为50年,现已使用6年,建成2年后才补办土地使用权手续,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经现场查勘鉴定,按照有关规定评出现状损耗总分,房屋损耗率打分详表10-3。三部分评分修正系数G、S、B分别取定为0.8、0.1、0.1
问题:计算损耗率(其中年限法权重40%,打分法60%)
解答:
1.按使用年限法计算损耗率:
因为,建筑物出现于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之前,其耐用年限晚于土地使用权年限而结束时,所以应按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加土地使用剩余年限计算损耗。
损耗率=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年限)×100%=6/[6+(40-4)]×100%=14.29%
2.按观察法计算损耗率:
损耗率=结构部分合计得分×G+装修部分合计得分×S+设备部分合计得分×B=(9×80%+16×10%+12×10%)/100×100%=10%
3.计算综合损耗率:
综合损耗率=使用年限法损耗率×A1+观察法损耗率×A2=14.29%×40%+10.00%×60%=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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