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税加工货物的概述
(一)含义
1、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
2、在境内加工、装配
3、复运出境
注意:
(1)保税加工货物通常称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
(2)加工贸易货物包括货物征税进口和货物保税进口。只有货物保税进口的,才称为保税加工货物。
加工贸易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等 |
加工装配 |
成品 |
|
来料加工 |
进料加工 |
料件 |
外方免费提供 |
购买进口 |
成品 |
境外企业销售 |
外销出口 |
即:来料加工赚取的是加工费
进料加工赚取是买卖利润
(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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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件进口 |
成品出口 |
税费 |
暂缓纳税(即:保税) |
无须缴纳关税 |
许可证件 |
免予交验许可证件 |
必须交验许可证件 |
海关放行 |
并未结关 |
(三)范围
生产之前 |
生产过程中 |
生产之后 |
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 |
副产品、残次品、边角料、剩余料件 |
成品、半成品 |
即:和保税加工货物有关的一切东西。 |
(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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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模式 |
表现形式 |
保税加工货物 |
物理围网 |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
非物理围网 |
纸质手册管理、 计算机联网监管 |
物理围网 |
特殊监管区域、在封闭区域内从事保税加工业务,海关在卡口进行监管。 |
非物理围网 |
纸质手册 |
合同内容备案,凭手册进出口,记录所有情况,凭以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
联网监管 |
电子账册 |
大型企业 |
企业为单元管理 |
电子化手册 |
中小型企业 |
合同为单位管理 |
1、商务审批
加工贸易业务必须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才能进入海关备案程序。
审批内容 |
监管模式 |
出具证单 |
合同 |
纸质手册 电子化手册 |
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
经营范围 |
电子账册 电子化手册 |
经营范围批准证书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
2、备案保税
海关同意备案,料件就可以保税进口。反过来,料件保税进口的,也说明海关已经同意备案了。
原则:合法经营、复运出境、可以监管
3、纳税暂缓
专为加工出口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按实际加工复出口成品所耗用料件的数量准予免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即用于出口的部分不征税,不出口的部分征税。
(1)缓税利息
重点知识:
(1)边角料和特殊监管区域的保税加工货物不征收缓税利息
(2)缓税利息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
(3)按日征收
(4)公式:
应征缓税利息=应征税额X计算期限X缓税利息率/360 [NextPage] 思考:为什么要征收缓税利息?
例:某公司5月1日以保税加工货物进口料件一批,于8月1日内销境内,海关当天开具税款缴款书,企业当天去银行交税
分析:企业8月1日内销报关交税,货物由保税加工货物转为一般进出口货物。一般进出口货物规定是在进出境时缴纳税费,但因为在5月1日进境时,是以保税加工货物报关进口,所以才不交税,但在8月1日内销征税时,这个货物性质转变为一般进出口货物,既然转为一般进出口货物,那么应该是在进出境时交税,即在5月1日交税,但8月1日才交。如果5月1日交税,税费存在银行有利息,8月1日才交税,差出了3个月的利息,所以要按活期存款利率把这3个月的利息给海关补上,即缓税利息。
(2)台账保证金——非常重要,每年必考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核心是对不同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和加工贸易涉及的进出口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对部分企业进口的部分料件,由银行按照海关根据规定计算的金额征收保证金。
(1)台账开设的要素
设置要素 |
地区 |
东部 |
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 |
中西部 |
除东部以外其他地区 |
商品 |
限制类 |
进口商品:冻鸡、植物油、初级形状聚乙烯、聚酯切片、天然橡胶、糖、棉、棉纱、棉坯布和混纺坯布、化学短纤、铁和非合金钢、不锈钢、电子游戏机等 |
允许类 |
除禁止和限制类外 |
企业类别 |
AA、A、B、C、D |
(2)设置方法
管理内容 |
限制类商品 |
允许类商品 |
东部 |
中西部 |
东部 |
中西部 |
AA类企业 |
空转 |
不转 |
A类企业 |
空转 |
B类企业 |
半实转 |
空转 |
C类企业 |
实转 |
D类企业 |
不准开展加工贸易 |
物理围网 |
不转 |
不转:不设台账
空转:设台账不付保证金
实转:设台账付保证金
半实转:设台账减半支付保证金
(3)台账设置的思路
第一步:看金额
AA、A、B类企业,不管在什么地区,进口料件(不管是限制类还是允许类商品)金额在1万美元及以下的,可以不设台账,因此也不征收保证金。即:不转
第二步:不符合第一步情况,就要看三大要素来确定台账的设置
注意事项:
1、企业类别考试会给出,但要注意当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管理别类不一致,按较低管理(第一章企业管理分类的知识)
2、限制类商品,考试有时会提示,有时不提示,只要记住教材中的
商品即可,除教材表述的商品外,其他在考试中均为允许类
3、企业地区,熟悉城市所在的省份。
例1:

解:题中资料可知,金额为30万美元,所以要确定三大要素来确定台账。地区:浙江为东部地区,企业类别为A类,料件不锈钢为限制类产品。东部地区A类企业进口限制类商品,台账为:空转,正确答案为B。 [NextPage] 例2:

解:根据题的资料得出:
1、企业地区为东部地区
2、企业类别为B类
3、进口商品天然橡胶为限制类,炭黑为允许类
4、金额在1万美元及以上
东部地区B类企业限制类商品为半实转,允许类商品为空转。
正确答案为:B
其他重点知识:
1、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进口商品目录的,凡用于深加工结转转入,或从具有保税加工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经实质性加工后进入区外的商品,不按加工贸易禁止类进口商品管理。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出口商品的目录,凡用于深加工结转转出,或者进入具有保税加工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加工生产的商品,不按加工贸易禁止类出口商品管理。这些商品未经实质生加工不得直接出境。
2、以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出、转入的商品属于限制类的按允许类商品管理
3、半实转计算公式
(1)进口料件属限制类商品或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均属限制类商品:
保证金=(限制类料件关税+限制类料件增值税)×50%
(2)出口成品属于限制类商品:
保证金=进口料件备案总值×(限制类成品备案总值/全部出口成品备案部值)×22%×50%
4、实转公式:
保证金=(料件关税+料件增值税)×100%
4、监管延伸
|
准予保税的期限 |
申报核销的期限 |
纸质/电子手册 |
1年+1年 |
手册到期之日起30天内 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30天内 |
电子账册 |
第一批料件进口之日到撤销账册为止 |
180天一个周期,180天后的30天内核销,即:滚动核销 |
5、核销结关
经过海关核销后,才能结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