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备考试题(24)
发布时间:2012/8/14 21:51:35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单选题
1、 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预付款,承包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时间是( )。
A、应付款之日
B、开工日
C、通知催告日
D、停止施工日
标准答案: a
解 析: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 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A、予以支持
B、予以驳回
C、不予支持
D、调解解决
标准答案: a
解 析: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3、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当事人将承担( )的法律后果。
A、举证倒置
B、举证无效
C、举证延期
D、举证不能
标准答案: d
解 析: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将视为当事人放弃举证权利,法院、仲裁机构有权利不组织质证或不予接受,当事人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4、 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的过程是( )。
A、质证
B、举证
C、辩论
D、认证
标准答案: a
5、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住所地
B、经常居住地
C、户籍所在地
D、就医的地方
标准答案: b
解 析: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