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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15下半年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12/8/15 13:21:11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为便于考生了解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1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特编写本#纲,供报考者参考。
  一、考试目的
  专业科目考试是针对考生报考职位专业要求而进行的考试。通过专业科目考试,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了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了解考生是否具备承担核安全监督管理及监测能力、辐射环境实验室分析的能力,从而达到对应试考生进一步筛选的目的。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根据招录职位的工作要求,公共科目测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0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达不到1:10的,以实际人数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按岗位分别测试《核安全监督管理及监测专业知识》和《辐射环境实验室分析专业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复习参考范围详见附件(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专业科目考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市环保局统一划定,低于专业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专业科目考试权重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60%、专业考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考试方式、时限
  (一)方式:命题考试,集中阅卷评分;
  (二)时限:每一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2012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考;
  (二)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请考生自备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所需文具;
  (四)考试中不得使用电脑、电子词典、手机等工具。    
  附件:《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1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复习参考范围》 
  职位:核安全监督管理及监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3、《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电离辐射标准;
  4、《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2001);
  5、电离辐射防护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职位:辐射环境实验室分析
  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2001);
  2、电离辐射防护基本原则和要求;
  3、放射化学和分析化学实验室分析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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