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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辅导:税率适用的时间
发布时间:2012/8/22 16:48:3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具体情况如下:

  1.先行申报--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适用载货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之税率。

  2.进口转关运输--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载货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之税率;正常情况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之税率。

  3.出口转关运输--启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之税率。

  4.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之税率。

  5.超期未报依法变卖货物--适用载货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税率。

  6.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适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7. 已申报进境并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者已申报进出境并放行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由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①  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②  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

  ③  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④  可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或者进境的;

  ⑤  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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