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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检员基础辅导:出口企业分类管理
发布时间:2012/8/24 19:41:04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一、适用范围
  1、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工业产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实行分类管理。
  2、分类依据是根据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质量保证能力及检验检疫机构年平均检验合格率等情况,对出口工业品按照一类企业、二类企业、三类企业三种类别进行分类并实施检验监管管理。
  二、主管部门:P129
  三、企业分类条件
  (一)列入分类管理的一类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参见教材129-130)
  ※检验合格率不低于98%
  ※2年内没有发生由于产品质量责任方面的退货、索赔或者其他事故。
  (二)列入分类管理的一类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检验合格率不低于95%
  ※1年内没有发生由于产品质量责任方面的退货、索赔或者其他事故。
  (三)未列入一、二类分类管理的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出口不满1年的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归为三类企业。
  (四)同一生产企业的不同品种、不同工艺要求的出口产品,根据其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的差别,可采取不同类别的管理。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企业应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分类申请,填写《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分类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有关文件
  (二)检验检疫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企业进行书面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三)申请一类企业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组织考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将有关材料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申请二类企业的,由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局组织考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将有关材料报送直属质检总局。
  (四)国家质检总局对符合一类企业条件的申请进行核准,并对外进行公布。
  直属检验检疫局对符合二类企业条件的申请进行核准,并对外进行公布。
  五、监督管理
  (一)对实施分类管理的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不同类别实施抽批检验或者批批检验。
  1、一类企业:年批次抽检率为5%~15%
  2、二类企业:年批次抽检率为30%~45%
  3、三类企业:年批次抽检率为60%~100%
  (二)可以做降类处理的情况:
  参见教材131。
  降类的企业必须在六个月后才能申请恢复原来的分类管理类别。
  (三)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有效期为2年,愿意继续实施分类管理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0日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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