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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考前精讲:直接退运货物报关指南
发布时间:2012/8/4 23:14:07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一、业务流程
  (一)申请直接退运: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现场海关递交《直接退运申请书》及有关申请材料;
  2、经审核,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做出准予直接退运的决定;
  3、申请人持批准书按照先申报出口后申报进口的顺序向现场海关申报。
  (二)责令直接退运:
  1、海关做出责令直接退运的决定或意见;
  2、企业到现场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申报手续;
  3、现场海关经初步审核,同意企业办理报关手续;
  4、企业按照先申报出口后申报进口的顺序向现场海关申报。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一)申请直接退运:
  1、《直接退运申请书》及有关情况说明;
  2、直接退运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报关单手填联、报关委托书、代为办理直接退运手续的委托书,以及合同、装箱单、发票、提单、提货单等;
  4、入境货物通关单、检验检疫证书(包括境外商检机构验证)及其他进口环节应提交的监管证件,如不具备,应说明原因;
  5、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二)责令退运:
  1、责令直接退运的决定或意见及有关情况说明;
  2、其他材料同上述第3、4、5项。
  三、海关工作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直接退运的决定。
  四、其它说明
  对确属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的错发、误卸货物,在申报进口前可允许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申请直接退运。鉴于运输工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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