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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检员基础知识考试考点总结(23)
发布时间:2012/9/7 22:00:2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21.许可证/审批号:需办理进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22.卸毕日期:填写货物在口岸卸毕的实际日期。
    23.启运口岸:填写装运本批货物离开的交通工具的第一个境外口岸。
    24.入境口岸:填写装运本批货物的交通工具进境时首次停靠的口岸。
    25.索赔有效期至:按外贸合同规定的日期填写,特别要注明截止日期。
    26.经停口岸:填写本批货物启运后,到达目的地前中途曾经停靠的口岸名称。
    27.目的地:填写本批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交货地。
    28.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
    29.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填写在合同中特别订立的有关质量、卫生等条款或报检单位对本批货物检验检疫的特别要求。
    30.货物存放地点:填写本批货物存放的具体地点。

   31.用途:填写本批货物的用途。根据实际情况选填种用或繁殖、食用、奶用、观赏或演艺、伴侣动物、实验、药用、饲用、其他。
    32.随附单据:按实际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单据,在对应的“□”上打“√”或补填。
    33.标记及号码:填写货物的标记号码,应与合同、发票等有关外贸单据保持一致。若没有标记号码则填“N/M”。
    34.外商投资财产: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
    35.报检人郑重声明:由报检人员亲笔签名。
    36.检验检疫费:由检验检疫机构计费人员填写。
    37.领取证单:由报检人在领取证单时填写实际领证日期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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