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建筑 >> 二级建造师 >> 正文
二级建造师法规辅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发布时间:2013/1/15 16:53:44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1)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2)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职责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