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跟单员理论知识辅导:汇票
发布时间:2013/1/19 22:52:58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一)、定义: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汇票一式两份,两张正本,付一不付二,先到先付。
(二)、汇票当事人:
出票人(drawer):写成并交付汇票的人。汇票的主债务人
付款人(drawee):签名后成为主债务人
收款人(payee):债权人。
(三)、汇票的要项
1、票据名称,应载明“汇票”字样
Bill of Exchange,Draft
2、无条件支付委托
如果汇票上规定有如“如果某公司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即支付其金额10000美金”等附加条件或限制,则该汇票无效。
但是,汇票加注出票条款是用以表明汇票的起源交易,例如“按某号信用证开立”、“按某合同装运货物”等,并不构成支付的附加或限制条件。
3、出票人签章
当出票人是个人时,在汇票上签名,当票人是企业、公司时,在汇票上要签名加盖章。
4、受票人名称,受票人也就是付款人,一般还要注明付款人的地址。在汇票上是以“To…”开头的文句。
5、收款人名称
我国《票据法》规定,收款人名称是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否则无效。即我国的汇票必须是记名汇票。
汇票收款人的记载方式(抬头写法)
限制性抬头“pay **Co.only”“pay **Co. not transferable” 这种汇票不能以背书方式转让
指示性抬头“pay **Co. or order”/“pay to the order of **Co”这种汇票经过背书转让
来人抬头“pay to bearer”/“pay to the holder”这种汇票不需背书即可转让。我国票据法规定,凡签发持票人或来人抬头的汇票无效。
6、确定金额
汇票金额要用文字大写和数字小写分别表明。如果文字和数字不符,按照《英国票据法》、《日内瓦统一法》的规定,应以文字为准。实际做法多为退票,经过修改后再提示付款。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的,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7、出票日期
8、付款到期日
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应当清楚、明确;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
1)即期:at sight,on demand
2) 远期:
远期汇票的时间,有以下规定方式:
? ⑴at xx days after sight.见票后若干天
? ⑵at xx days after date of issue.出票后若干天
? ⑶at xx days after date of b/l .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
? ⑷fixed date.固定日期付款
9、出票地点和付款地点
(四)、汇票种类
汇票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以下几种:
1、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1)即期汇票(Sight Draft)。它是指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
(2)远期汇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它是指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2、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它是指出票人是银行,受票人也是银行的汇票。
(2)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它是指出票人是商号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或个人,也可以是银行的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