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外贸 >> 跟单员 >> 正文
2015跟单员理论知识辅导:外包(协)跟单(2)
发布时间:2013/1/19 23:05:37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第二节 外包(协)注意事项
    一、对于下列情况应该避免进行外包(协)作业
    1.原材料较为贵重,不宜进行外包(协)作业;
    2.原材料或成品在运输过程中,极易破损或变质;
    3.原材料或成品的体积(或重量)过大,会造成大额的运费;
    4.外包(协)数量太少,金额过小,而管理成本过高;
    5.外包(协)的成本与自制成本相差无几。
     二、对于下列情况不应该采取外包(协)作业
    1.有可能泄露本企业的生产技术或机密的;
    2.外包(协)的交货期不能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外包(协)的品质达不到本企业的要求;
    4.外包(协)的成本大于本企业生产成本;
    5.成品无法进行检验的。
    (2007年试题)
    以下哪些情况下企业不应该采取外包(协)作业?(ABCD)
    A、有可能泄露本企业的生产技术或机密的
    B、 成品无法进行检验的
    C、外包(协)的品质达不到本企业的要求
    D、外包(协)的成本大于本企业生产成本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