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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造价师辅导: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发布时间:2013/2/19 14:33:26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通常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等,广义概念还包括护栏、统一交通规则的其他显示设施。
    1.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主标志按其功能可分为警告、禁令、批示及指路标志等四种。辅助标志系附设在主标志下面,对主标志起补充说明的标志,它不得单独使用。
    交通标志应设置在驾驶人员和行人易于见到,并能准确判断的醒目位置。一般安设在车辆行进方向道路的右侧或分隔带上,通常距人行道路缘石(或路肩)0.3~0.5m处。
    其高度应保证标志牌下缘至地面高度有1.8~2.5m.
    2.交通标线
    交通标线主要是路面标线,系以文字、图形、画线等在路面上漆绘,以表示车行道中心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线,各类导向线以及人行横道、车道渐变段、停车线等。此外,还有少数立面标记。如设置在立交桥洞侧墙或安全岛等壁面上的标记。
    3.交通信号灯
    普通交通信号灯按红、黄、绿,或绿、黄、红自上而下,或自左向右排列。竖向排列常用于路辐较窄的旧城路口。横向排列则可用于路幅较宽的城镇道路。信号灯设在进口端右侧人行道边。
    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城市交通除了解决机动车辆的安全快速行驶外,还要解决过街人流、自行车与机动车流的相互干扰问题。尤其是人行交通较集中的交叉路口,修建人行立交桥是人车分离、保护过街行人和车流畅通的最安全措施。
    人行天桥宜建在交通量大,行人或自行车需要横过行车带的地段或交叉口上。在城市商业网点集中的地段,建造人行天桥既方便群众也易于诱导人们自觉上桥过街。
    在某些城市的旧城区商业街道,虽然人流多,但道路较窄,机动车辆少,在这种情况下,则不一定要建造人行天桥。因为建造人行天桥对改善交通收益不大,而上桥过街往往使行人感到不便。
    人行地道作为城市公用设施,在使用和美观上较好,但是,工程和维修费用较高。因此,在下列情况下,可考虑修建人行地道。
    (1)重要建筑物及风景区附近;修人行天桥会破坏风景或城市美观。
    (2)横跨的行人特别多的站前道路等。
    (3)修建人行地道比修人行天桥在工程费用和施工方法上有利。
    (4)有障碍物影响,修建人行天桥需显着提高桥下净空时。
    总之,选择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时,要充分考虑设置地点的交通状况、道路状况以及费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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