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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员基础知识:有形贸易与无形贸易
发布时间:2013/2/20 19:45:38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一、有形贸易(Visible Trade)
    有形贸易是“无形贸易”的对称,指商品的进出口贸易。由于商口是可以看得见的有形实物,故商品的进出口被称为有形进出口,即有形贸易。国际贸易中的有形商品种类繁多,为便于统计,联合国秘书处于1950年起草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分别在1960年和1974年进行了修订。在1974年的修订本里,把国际贸易商品共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基本项目。
    这10类商品分别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
    (0);饮料及烟类
    (1);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
    (2);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
    (3);动植物油脂及油脂
    (4);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
    (5);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
    (6);机械及运输设备
    (7);杂项制品
    (8);没有分类的基他商品
    (9)。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把0到4类商品称为初级产品,把5到8类商品称为制成品。
    二、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
    无形贸易是“有形贸易”的对称,指劳务或其他非实物商品的进出口而发生的收入与支出。主要包括:
    1. 和商品进出口有关的一切从属费用的收支,如运输费、保险费、商品加工费、装卸费等;
    2. 和商品进出口无关的其他收支,如国际旅游费用、外交人员费用、侨民汇款、使用专利特许权的费用、国外投资汇回的股息和红利、公司或个人在国外服务的收支等。以上各项中的收入,称为“无形出口”;以上各项中的支出,称为“无形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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