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辅导:着作权
发布时间:2013/3/28 16:05:23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着作权
1.着作权的保护对象 --作品
在建筑工程领域常见的作品包括:
(1)文字作品
(2)美术作品
(3)建筑作品
(4)图形作品
(5)模型作品
2.着作权的内容(4+4)
着作人身权 着作财产权
(1)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1)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以及其他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2)许可使用权,是指着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着作财产权,并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
(3)转让权,是指着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着作财产权,并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
(4)获得报酬权
3.着作权的侵权及保护
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
(2)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
(3)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
■着作权的保护
◇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