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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辅导: 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发布时间:2013/3/30 18:40:39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应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企业可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办理变更时应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企业破产、倒闭、撤销应将其交回并注销,遗失安全许可证应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补办。
    4、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强制性规定: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不得转让、冒用或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得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对于以上违反规定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例题:
    背景材料:甲建筑施工企业在2008年5月仍在持2005年1月1日办理的安全许可证进行施工,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分包单位乙、丙得知此消息后,立即对各自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查验,乙发现自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还有15个月,丙发现自己的安全许可证已经遗失。根据以上背景,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有关部门对甲的处理方式是(  )
    A.允许其继续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
    B.允许其继续施工但处以50万元的罚款
    C.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D.责令停业整顿,限期补办延期手续,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分包单位乙若要避免处罚,应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该手续的办理期限是其安全许可证期满前(  )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3、分包单位丙的正确做法是(  )
    A.向原发证机关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B.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待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补发
    C.由原发证机关通报原件作废,按规定罚款后补发
    D.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媒体上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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