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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基础辅导笔记:租船运输的特点
发布时间:2013/4/13 23:15:52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租船运输的特点

  (1)按照租船合同安排船舶航线,组织运输;没有相对于定期班轮运输的船期表和航线。

  (2)适合于大宗散货运输,货物的特点是批量大、附加值低、包装相对简单。因此租船运输的运价(或租金率)相对班轮运输而言较低。

  (3)舱位的租赁一般以提供整船或部分舱位为主,主要是根据租约来定。承租人一般可以将舱位或整船再租与第三人。

  (4)船舶营运中的风险以及有关费用的负担责任根据租船合同的规定。

  (5)租船运输中的提单的性质不完全与班轮运输中的提单的性质相同,它一般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对于承租人和船舶出租人而言,仅相当于货物收据。这种提单要受租船契约约束,银行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当承租人将提单转让与第三人时,提单起着权利凭证作用;而在第三人与船舶出租人之间,提单这时则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6)承租人与船舶出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租船合同来确定的。

  (7)租船运输中,船舶港口使费、装卸费及船期延误,按租船合同规定由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分担、划分及计算,而班轮运输中船舶的一切正常营运支出均由船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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