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报关员辅导: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
发布时间:2013/4/9 12:14:09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进出口报关
1.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的一般规则
与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区别
基本要求是报关数据必须与备案数据完全一致,只要在某一方面不一致,报关就不能通过。
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的一般程序
加工贸易货物申报必须有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合同备案的凭证。
①来料,进料加工进口料件除易制毒化学品,能够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工品,成品油以外均可以在报关进口时免交验进口许可证。
②来料,进料加工出口商品,属于国家规定应交验出口许可证的,在出口报关时必须交验出口许可证。
2.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货物的报关
深加工结转——指加工贸易企业加工生产的成品、半成品不直接出口,而是结转给下一家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再加工后出口的加工贸易业务。
未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直接结转
转出企业凭下述单证向转出地海关保税部门提出深加工结转申请:
①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深加工结转批准文件。
②企业自行填写的一式4联的《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
③《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④结转企业间的购销合同。
3.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要点
(三) 合同报核
1.报核的含义
2.报核的时间
企业应在最后一批成品出口后1个月内或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向海关报核。
3.报核的单证
① 企业合同核销表(预录入);
②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③进出口报关单(按《登记手册》的记录顺序编列);
④核销核算表;
⑤申请内销的应有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发的《内销批准证》;
⑥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
4.报核的步骤
5.特殊情况的报核
6.报核要点
(1)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
(2)处理
变卖:超出合同核销期限仍不主动向海关申请办理报核手续的,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法》的有关条文直接提取变卖。
退运:因故申请将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退运出境的,应持《登记手册》等向口岸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并将有关单证交海关核销。
补税:申请风销节余料件、边角料或内销节余料件生产的制成品、残次品和副产品,应按规定办理进口补税手续。
放弃:因故无法内销或退运欲放弃的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核定,有使用价值的,按规定变卖,企业凭放弃该批货物的申请和海关提取变卖的有关单证办理核销手续。
直接核销: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由海关根据货物的实际状况核定有无使用价值,无使用价值的,由企业自行处理,海关可直接核销。
销毁:保税货物按规定须进行销毁的,如涉及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公共安全等,由企业负责销毁,必要时海关可以派员监督。
结转出口:将节余料件转至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使用的,限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工厂,同样的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
(3)内销报关
加工贸易货物因故需转内销的应经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加工贸易企业凭《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内销批准证》办理内销料件正式进口报关手续,缴纳进口税和缓税利息。
如内销金额占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口料件总额的3%以下,且总值在人发币1W以下的,可免交许可证,其他情况需交验许可证。
(4)受灾保税货物报关
7.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报核
海关对不作价设备监管期限为5年。
(1)监管期限未满、企业申请解除监管并留在境内不作价设备,须补缴进口税,提供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证书》;
(2)监管期已满、不退运留在境内的,企业需向海关提出申请,
①留在本企业继续作加工贸易生产设备的,免提供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证书》,免缴进口税。
②转让其他企业使用或不再开展加工贸易的,则须提供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证书》免缴进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