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考试辅导:标准体重和体格营养指数
发布时间:2013/5/22 20:52:34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1、标准体重:
我国常用的标准体重计算公式为
Broca的改良式:男性:标准体重(kg)=身高-105(cm)
女性:标准体重(kg)=身高-105-2.5(cm)
评价标准:实测体重占标准体重的百分数上下10%为正常范围,大于10%——20%为过重;大于20%为肥胖;小于10%——20%为消瘦;小于20%为明显消瘦。
2、体格营养指数:
(1)比体重(QUELELET指数)= 体重(kg)/身长(cm)乘100
(2)KAUP指数=体重(kg)/[身长(cm)]2 乘104
此标准适用于学龄前儿童的评价:肥胖>22.0;优良:22~19;正常:19~15;消瘦:15~13;营养不良:13~10;消耗性疾病:<10。
(3)ROHRER指数=体重(kg)/[身长(cm)]3乘107
适用于学龄以后各年龄的评价标准:过度肥胖>156;肥胖156~140;中等140~109;瘦弱109~92;过度瘦弱<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