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要求,现将贵州省气象局2013年补充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人员须知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职位代码 面试最低分数线 01 403239200212 郝泽彤 1012005102 97.6 02 341235651627 周文标 1003003102 93.5 03 333213115023 马晓姜 04 344241060826 张建坤 05 428243120525 谢小丽 1012002101 85
(一)面试资格确认
请面试考生务必于
电子邮件的标题是:“***(姓名)面试确认”;电子邮件中的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考生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通讯地址)。
如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请于
(二)报到及资格复审
1.报到及资格复审时间:
2.报到及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气象局人事处(白楼506)。
3.审核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如无,可不提供)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6)3张1寸免冠彩照(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网络的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7)按资料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对应带齐原件进行复审,未带齐原件的将按资料不全取消面试。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备案。
(三)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
(二)面试地点:贵州省气象局中型会议室(一楼)。
贵州省气象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翠微巷9号。
交通路线:火车站乘62路到达甲秀楼下车,飞机场乘机场大巴到河滨公园转乘15、52路到甲秀楼下车,过甲秀桥往右前行
四、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比例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60分的合格分数,并按照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时间:
(四)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相关费用情况。
考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六、联系电话:0851-5202254
贵州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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