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外贸 >> 报关员 >> 正文
2015年报关员复习指导: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发布时间:2013/7/9 20:43:11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收货单位/发货单位:(重点栏目!)

⑴含义:

收货单位指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仅进口报关单填报。

发货单位指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仅出口报关单填报。

所谓自行进出口单位就是自己对外签订合同并收发货的单位,在货物的买卖过程中和其他单位没有关系,因此,收发货单位和经营单位是相同的。

所谓委托进出口,必须有明确的委托关系,被委托人(代理人)对外签订贸易合同,因此被委托人(代理人)是经营单位。委托人则是收/发货单位。考试时会在题目的明示部分或发票中有明确说明。

⑵填报要求:

有编码的,“收/发货单位”栏应填编码;无编码的,填名称。

自行进出口单位既是“经营单位”又是“收发货单位”,因此该栏目只填报其海关编码。而委托进出口情况下,如果委托单位有海关编码,只填编码;没有编码,就填名称。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