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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复习指导:监管货物分类
发布时间:2013/7/9 20:45:33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一) 监管货物的含义:

是指所有进出口货物。

(二) 监管货物的分类:

1、一般进出口货物:直接进入流通、不再复出进口

2、保税货物:未交税,复运出境的货物,分为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

3、特定减免税货物:三定特征。特定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定企业(三种外资企业自用货物),特定用途(国内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科教用品项目、残疾人专用品项目)

4、暂时进出境货物:凭担保,原状进出境货物。

5、其他:如通运货物、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租赁货物等

(三) 监管期限:

1、一般进出口货物:申报到放行阶段

2、保税货物:进境到核销阶段

3、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境到监管期限满或纳税后解除监管阶段

4、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到复运出进境或者转为实际进出境阶段

5、其他:(略)

非实际进出境货物,一旦转为实际进出境货物,就要交证交税,如果减免税就要交证明并且继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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